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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7-29 10:37:06
房屋租赁合同八篇

房屋租赁合同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成立就肯定有解除,而其解除的情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的。那么,在符合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两种方式,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当您准备租房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在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代理租赁合同。

(二)房屋权属的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此处隐藏6687个字……洪城东汽车站南楼一楼东部除去东楼梯及对应的传达室部分(大小共4间,房屋面积约210平方米);房屋简装。

第二章、承租用途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章、承租期限

3、承租期限暂定为1年,出租人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_1_日收回。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的活动影响心悦学生公寓正常经营的;

5.如乙方逾期不付租金、不搬迁的,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6、租金:甲、乙方商定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伍万陆千元整(RMB¥),如续租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上涨10%。

7、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_

8、付款时间及方式:

a.付款方式:乙方分二期缴纳租金。

b.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日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00);并于年1月30日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贰万陆千元整(RMB¥26000.00),由甲方出具的收据为交款凭证。

第五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9、乙方对房屋的改造或装修应经甲方同意。

10、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11、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七章、合同的补充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有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租金 元,月租金总额(大写),¥ 元。

四、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 %。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 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扰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失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 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 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提出方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将合同副本壹份送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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